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交通运输局原局长朱某,在公路招投标过程中,决定不将标书款纳入单位正规财务账目,而是让财务人员谭某单独保管,由朱某私下决定对这些钱的支配。几年间,朱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款2600余万元。近日,朱某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从朱某的犯罪心理看,他并不是不懂财务纪律,也不是不知道群众监督的厉害,但为了让自己的贪腐行为不那么扎眼,他让财务人员将标书款单独开箱入柜,不纳入单位正规财务账目。明面上,钱已经入了公家的账,暗地里,却能由自己自由支配,小聪明让朱某在占用公款时心安理得。可惜,他这种建立在“鸵鸟心态”上的“障眼法”,只是把自己的眼睛遮住了,纸终究包不住火,最终还是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
无独有偶,朱某这样的心理在一些腐败分子的案情中比较普遍。很多人担心“伸手”被发现,于是在伪装、欺骗手段上费尽了心机。在他们看来,伪装的程度与心理安慰程度成正比。他们有的玩起金蝉脱壳,有的实施瞒天过海,把所有的智商全部倾注在耍小聪明上,可谓“殚思极虑”。这些伪装看起来滴水不漏,但终归是上不了台面的小伎俩,逃不过群众雪亮的眼睛,更经受不住时间的检验。
从朱某玩起“障眼法”的案例中,笔者想到这样一个问题:人可以聪明,但不要自作聪明。对许多人来说,聪明本身是一种优势,它可以帮助你找到更快捷、更有效的方法。这种聪明如果用到干事创业上,就是如虎添翼;但如果用在了耍花招、走捷径上,那就会断送自己的大好前程。从某种意义上说,世故而功利是小聪明,知惧而知止才是大智慧。
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需要各级党员干部当老实人、讲老实话、做老实事,脚踏实地、务实肯干。任何小聪明、耍花招都经不起检验,只有勇于担责、行有所止才能臻于至善,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与人生价值。(顾伯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