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已至少通报10名厅局级及以上金融领域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是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的有力行动,也反映出《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实施以来,中管金融企业派驻改革成效正在显现,制度优势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派驻机构改革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各大国有银行、国开行、中信、人保等15家中管金融企业直接派驻纪检监察组,并赋予相应监察权,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充分释放。今年被通报的金融领域党员干部,横向来看,涉及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央金融企业、金融监管机构;纵向来看,既有中管干部,又有中央金融单位干部、省管干部,有的甚至退休多年。其中7人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查办,派驻机构的监督探头覆盖金融领域各方面。“以改革为推手,着力破解监督执纪难题,紧盯易发多发环节和领域,大力查处金融乱象和腐败交织问题,派驻改革成效明显。”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朱克鹏说。
金融领域腐败有其自身特点,权力与资本相互勾结,扭曲金融资源配置,侵蚀金融监管体系,加剧金融风险集聚,其专业性、技术性、隐蔽性更强。在派驻机构改革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指导意见,对中管金融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其他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之间商请协助的办理程序等作出细化规定,强化不同机构开展监督的协作配合。
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查办的7起案件中,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联合河南省纪委监委,对中国银行宁夏分行原总审计师刘富国审查调查后,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在此之前,该纪检监察组曾将4名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的地市级分支机构负责人移送地方纪委监委开展监察调查,其中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派驻纪检监察组与地方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使得审查调查的效率大大提升。在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樊大志看来,“及时总结和地方纪检监察机构联合办案经验,强化执纪执法的贯通协同,可以进一步发挥好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制度优势。”
金融监管机构是金融领域的守门人,金融监管者以权谋私,势必导致金融领域一系列连锁反应,给市场稳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甚至威胁金融安全,酿成重大风险。在通报的10名党员干部中,4人为金融监管机构干部,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惩治金融领域“内鬼”的决心。“聚焦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不仅加大力度查处金融风险‘大鳄’,也坚决惩处监管‘内鬼’。”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虞云表示。
派驻机构改革以来,“一行两会”纪检监察组发挥派驻优势,以强监督促进强监管。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探索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研究制定同级监督清单;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协助银保监会党委制定印发了《银保监会系统工作人员与监管对象非公务交往的规定》;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推动定期组织对行业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落实廉洁从业相关实施细则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本报记者 薛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