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以天罗地网断其后路、绝其幻想。
腐败分子外逃特别是携款外逃,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绝不能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更不能让其躲进所谓的“避罪天堂”肆意挥霍国家和人民财产!
在实践中,北京市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健全制度机制,在“一案一策”精准追逃的同时,强调关口前移、预防为主,严密防逃,并坚持追逃追赃一起抓,采取多种方式,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追逃,需要有的放矢,精准出击。北京市一方面着眼于常态长效,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不断提高追逃防逃追赃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另一方面持续开展个案攻坚,用好现代信息技术精准追逃,使改名换姓、改头换面的潜逃分子也逃不过“照妖镜”。
防逃,需要抓住关键,扎牢篱笆。未雨绸缪胜过亡羊补牢。北京市坚持立案、防逃并重,抓住关键环节、盯住关键人群,监督关键事项,通过加强“裸官”治理、证照管理、出入境审批报备等,建立信息共享和协查预警机制,筑牢防逃堤坝。
追赃,需要做到对外逃腐败分子的涉案财产应冻尽冻、应收尽收,加大对涉腐洗钱犯罪的惩治力度。如何解决境内交易与境外套现交织问题,努力实现境内赃款“藏不住、转不出”、境外赃款“找得到、追得回”,把腐败分子盗窃人民的财产如数追回、还给人民?北京市通过采取“冻结术”“政策课”“显微镜”等多种方式,既切断外逃腐败分子财源,又追回违法所得孳息。
追逃防逃追赃三位一体,相辅相成,必须统一协调、同步发力、整体并进,决不能重此轻彼。北京市的实践告诉我们,要坚持将党的全面领导、监察监督全覆盖体现在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中,既要织密追逃天网,又要筑牢防逃堤坝;既要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躲藏,又要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既要以追逃促追赃,又要以追赃实现追逃。要不断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凝聚各方力量,强化措施手段,实现应追尽追。(应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