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舆论称为“刷脸第一案”的郭兵诉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杭州市公开审理。被告杭州野生动物世界通过短信告知持卡者郭兵,因园区年卡系统升级为人脸识别,未注册人脸识别的用户将无法正常入园,郭兵担心个人信息泄露不愿提供。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郭兵将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告上法庭。这起案件因为涉及是否过度采集公民生物特征信息等话题,引发广泛关注。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互联网、人脸识别等高科技的使用,人脸这个过去被普遍忽视的个人信息,越来越多地被用于社会生活各领域。社区、街道、楼宇、超市等,都有“图像采集区域”的标牌提示。从维护公共安全角度讲,采集个人信息是必要的,但若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非法采集并用于商业用途,则有悖相关规定。
针对生物特征信息的采集储存,相关企业须具备合法资质,并充分做好相应的加密工作和有效期的安全存储,如果是商用,还需征得当事人同意。相信该案的审理,对于个人信息的合法、合理、合情使用和保护,将是一次有力的促进。(赵强)